内职院〔2014〕78号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
各系(部)、处室: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创建良好的育人环境,加强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防范和有效地处理各类教学事故,现对《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类别及处理办法(试行)》(内江职院〔2004〕73号)进行修订。
一、教学事故的认定原则
1.学校教师及教学辅助和教学管理等有关人员凡违反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工作规程,在所承担的教学活动及相关工作中出现失误,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产生不良后果,均属于教学事故。
2. 教学事故视情节及后果的不同,分为一般教学事故、较大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三级认定。
二、教学事故的处理办法
1.个人原因造成的教学事故,追究个人的责任;属集体工作失误造成的教学事故,追究当事人及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2.一般教学事故,由院系或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扣100元绩效工资。
3.较大教学事故,全院通报批评,扣300元绩效工资。
4.重大教学事故,进全院通报批评,酌情扣800元及以上绩效工资,或给予行政处分。
5.凡出现过教学事故的教师或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能评优,且该年内不能评院级及以上优秀奖。教学事故作为教师年度考核是否合格的参考依据。
6.教学事故与部门年度评优挂钩,一年内,部门发生3次一般教学事故(不含自查),2次较大教学事故,或1次重大教学事故,该部门不能参加学院当年所有评优。
7.教学事故与部门年度目标考核挂钩,如事故责任部门自查发现并上报的教学事故,则不纳入部门目标考核扣分因素。
8.发生教学事故后,经济上的惩罚由人事处依据学院下发的教学事故处理决定从事故者的绩效工资中扣除后报计财处。
四、教学事故的处理程序
1、教学事故发生后,由责任者所在部门负责调查核实造成教学事故的原因,并填写《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登记表》(见附件)报教务处。
2、教务处根据调查的结果,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批示后进行处理。
五、教学事故认定标准
(一)一般教学责任事故
序号 |
事 项 内 容 |
1 |
未按规定要求上报相关教学文件 ,影响教学进行 |
2 |
因个人原因上课迟、提前下课或上课期间擅离岗位5分钟以内 |
3 |
教师上课不带教案、教材、教具等必备的教学资料或工具,或课前准备不足,影响正常教学 |
4 |
在计划学时内,未完成规定教学内容,学生意见较大,造成不良影响 |
5 |
在教学活动中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或在教学过程中不负责任,有较多学生投诉,造成不良影响 |
6 |
一学期从未布置作业或未按要求批改作业、实验报告 |
7 |
教师上课接听、使用通讯工具 |
8 |
因个人原因,监考人员迟到5分钟以内 |
9 |
违反学校监考规则,或干扰学生考试,造成不良影响 |
10 |
考试结束后,教师未经批准,不按时上报考试成绩或上报的成绩错误达到3% |
11 |
排课、排考、调停课安排不当,致使教学或考试秩序混乱 |
12 |
不按学校要求将试卷、毕业设计等资料归档,造成文档丢失 |
13 |
未按规定向实训室申报设备(含软件)要求,或者未按规定准备教学设备,或者对教学设备损坏不按规定报修,或者报修后未及时修理,影响正常教学 |
14 |
其它造成教学秩序混乱的行为或事件 |
(二)较大教学责任事故
序号 |
事 项 内 容 |
1 |
教师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教学任务 |
2 |
教师教学态度差,课堂秩序混乱,学生投诉多,造成较严重影响 |
3 |
因个人原因上课迟到、提前下课或上课期间擅离岗位5分钟以上 |
4 |
教师个人未经批准,请他人临时代课或擅自变动上课或考试时间、地点 |
5 |
教师无特殊原因,实际课程进度与教学进度安排表相差1周以上 |
6 |
未按管理规定和标准程序做好实训(验)课准备和指导工作,学生反映强烈或造成严重后果,如设备损坏或财物损失 |
7 |
教师考试命题质量差,卷面分值误差5分(百分制)以上,试题及标准答案有3处以上错误 |
8 |
监考人员考试试卷收发失误(短缺、丢失),影响学生成绩 |
9 |
监考人员擅自离岗5分钟以上,影响考试纪律,或包庇、纵容作弊行为,对学生违纪事实知情不报 |
10 |
阅卷教师不按评分标准阅卷,人为提高或压低学生考试分数;或评卷后遗失学生试卷,影响学生成绩;或登载成绩错误,成绩上报教务处后,更改的成绩达5%以上 |
11 |
未按学校规定程序,擅自向学生出售教材或参考资料,谋取私利 |
12 |
没有按规定时间上报教材计划或有关责任人因主观原因造成的教材迟订、漏订、错订,致使教材开学2周内不能发放,影响教学 |
13 |
系部掩瞒实情,自行替换某课程授课教师,出现实际上课教师与教学日志登记教师不一致情况 |
14 |
系部未经学院批准,自行调整和变更教学计划 |
15 |
系部在教学工作开始前,未按教学计划落实课程安排,或未落实任课教师,致使开课后,教学任务无人承担 |
16 |
其它严重影响教学秩序、教学质量、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或事件 |
(三)重大教学责任事故
序号 |
事 项 内 容 |
1 |
教师擅自停课或无故缺课 |
2 |
在教学各环节及教学组织管理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言行,造成恶劣影响 |
3 |
因准备不当、指导不力,在实验、实习及教学活动中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 |
4 |
考试前,教师有意或因试题保管不严泄漏考试内容,或在考场协同学生作弊 |
5 |
教师及管理人员私自篡改学生成绩 |
6 |
教学管理人员在学籍、证书管理中,有意出具或办理不真实的成绩、学籍证明、学历证书 |
7 |
其它严重影响教学秩序、教学质量、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或事件 |
六、其它
1、本规定中末涉及但对学校教学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的行为、事件,均可认定为教学事故,予以处理。
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原文件《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类别及处理办法(试行)》(内江职院〔2004〕73号)终止执行。
附件: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登记表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5月26日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4年5月26日印
(共印5份)
附件: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登记表
发生教学事故责任人及课程信息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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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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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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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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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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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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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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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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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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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事故调查情况说明: 责任人确认签字: 部门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教务处 处理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
分管院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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