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职院〔2020〕33号
关于印发《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经学院研究同意,现将《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实施细则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4月20日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印发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实施细则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教材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规范和加强职业院校教材管理,打造精品教材,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19〕3号),特对2018年《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办法(修订稿)》(〔2018〕79号)进行修订,制订教材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教材是指课堂和实习实训使用的教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实验实训指导书等)。
第二条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传统文化教育、法治教育、国家意识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等,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成为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三条教材建设应凸显新时代职业教育类型特色,坚持促进就业、面向市场、服务区域发展的职业教育办学方向,落实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改革发展总要求。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教材管理的政策规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选好用好教材。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根据学院人才培养和教学实际需要,补充编写反映自身专业特色的教材。学院党委(党组织)对教材工作负总责。
第五条 学院设教材工作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分管教学副院长任副主任,教务处负责人、各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师任委员,成员比例应该为( “教务处负责人、各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师”,比例为1:3:5:3)。
第六条教材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审定教材规划和年度计划;检查落实教材工作中各项方针政策;组织指导各学科各专业的教材研究、教材建设和评价工作;指导优秀教材的引进、研究和评价工作;评选院级优秀教材与讲义;信息化教学资源研制、引进工作。
第七条审核管理。教材工作委员会是学院的教材工作的一个经常性的研究、咨询和业务指导机构,要从选教材源头进行监督审核。
第三章 教材编写
第八条依据学院教材规划以及国家教学标准和职业标准(规范)等,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和就业创业。教材编写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弘扬精益求精的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努力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畴、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防范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的影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内容科学先进、针对性强,选文篇目内容积极向上、导向正确,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要体现学科特点,突出职业教育特色。专业课程教材要充分反映产业发展最新进展,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及时吸收比较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等。
(三)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学生认知特点,对接国际先进职业教育理念,适应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优化课程体系的需要,专业课程教材突出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强调实践性。适应项目学习、案例学习、模块化学习等不同学习方式要求,注重以真实生产项目、典型工作任务、案例等为载体组织教学单元。
(四)编排科学合理、梯度明晰,图、文、表并茂,生动活泼,形式新颖。名称、名词、术语等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倡导开发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新形态教材。
(五)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第九条 教材编写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支持具有优势和特色的专业,或师资力量较强、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教研室(教学团队);
(二)重点开发主干课程教材、空白领域课程教材;
(三)公开出版教材:学院优先支持教师参加国家规划教材、甲类出版社教材编写。原则上与本学院人才培养、课程建设无关的教材编写不予批准。
(四)校本教材:学院支持各教学系(部)、教师根据专业课程的教学特色、课程教育目标和需求,联合其他院校、企业行业等人员开发教材。包括实验指导书、工学结合教材、校企合作教材等。
(五)信息化教学资源及立体教材:学院鼓励教师开发建设信息化教学资源并上传至信息化教学平台;鼓励教师建设线上线下互动、纸质教材与网络教学资源互通的立体教材。
(六)不支持已有同层次近3年正式出版的教材再自编同类教材或讲义。
第十条 教材实行单位编写制。中职思想政治、语文、历史课程教材,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编写。其他教材由具备条件的人员编写,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熟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对本学科专业有比较深入的研究,熟悉行业企业发展与用人要求。有丰富的教学、教科研或企业工作经验,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技术资格),新兴行业、行业紧缺技术人才、能工巧匠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编写人员不能同时作为同一课程不同版本教材主编。
第十一条 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要负责教材整体设计,把握教材编写进度,对教材编写质量负总责。主编须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
(二)在本专业有深入研究、较高的造诣,有在相关教材或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相关行业发展前沿知识与技术,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新兴专业、行业紧缺技术人才、能工巧匠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有较高的文字水平,熟悉教材语言风格,能够熟练运用中国特色的话语体系。
审核通过后的教材原则上不更换主编,如有特殊情况,经学院教材工作委员会批准。
第十二条 教材编写团队应具有合理的人员结构,包含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专家、教科研人员、一线教师、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等。
第十三条 教材编写过程中应通过多种方式征求各方面特别是一线师生和企业意见。教材编写完成后,应送一线任课教师和行业企业专业人员进行审读、试用,根据审读意见和试用情况修改完善教材。
第十四条教材编写纳入学院教科研立项,按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每年3月,教务处下发教材建设立项申报通知,申报人详细填写《内江职院技术学院教材编写立项申请书》(附件1),经系部初审、教务处预审、学院教材工作委员会评审三个环节之后,由院长办公会审批。校本教材参照校本教材开发与建设细则(见附件2)。立项建设期结束需填写教材编写结项验收申请表(附件3),对已出版或立项通过的教材,应及时到学院教材室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 教材投入使用后,应根据经济社会和产业升级新动态及时进行修订,一般按学制周期修订。
第四章 教材审核
第十六条教材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坚持凡编必审。
公开出版类教材由出版部门审核认定。校本教材由系部委托熟悉职业教育和产业人才培养需求的专业机构或专家团队进行审核、教务处预审、学院教材工作委员会评审三个环节之后,由院长办公会审批。
第十七条 教材审核应依据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等国家教学标准要求,对照本办法第二条、八条的具体要求,对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进行全面把关。
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标准要有机融入教材内容,不能简单化、“两张皮”;政治上有错误的教材不能通过;选文篇目内容消极、导向不正确的,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或社会形象负面的、有重大争议的,必须更换;教材编写人员政治立场、价值观和品德作风有问题的必须更换。
严格执行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除统编教材外,教材审核实行盲审制度。
第十八条 公共基础必修课程教材审核一般按照专家个人审读、集体审核环节开展,重点审核全套教材的编写思路、框架结构及章节内容,应由集体充分讨论形成审核结论。审核结论分“通过”和“不予通过”二种。其他规划教材审核程序按照本办法十六条程序;实用技能类教材可适当简化流程。
第十九条 新编或修订幅度较大的公共基础必修课程教材应选聘一线任课教师进行审读和试用。审读意见和试用情况作为教材审核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教材选用
第二十条凡列入学院教学计划的理论课程都应选用教材等才能开课。
第二十一条中职思想政治、语文、历史课程教材和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以及其他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教材和涉及国家主权、安全、民族、宗教等内容的教材,选用国家统一编写的教材。其它全校性(或跨院系)公共课程选用已有的正式出版的优秀教材。
第二十二条专业课程类教材选用应结合本区域和学院的实际,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标准的要求,切实服务人才培养。遵循以下要求:
(一)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课程教材原则上从国家和省级行政部门发布的规划教材目录中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目录中没有的教材,可在职业院校教材信息库选用。
(二)确因教学需要又无法在订购目录中选到合适的教材而需要选用院内教师自编出版教材的,必修完成相关程序,不得擅自印刷使用。
(三)选用的教材必须是通过审核的版本,未按照规定程序取得审核认定意见的教材不得选用。
(四)不得选用盗版、盗印教材。
学院将严格遵照选用结果使用教材。选用境外教材,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教育教材选用由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编写成册的《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新生入学教育讲义》。
第六章 教材征订、发放与结算
第二十四条教材的征订、发放均由教务处统一管理,系(部)具体负责。教材订购数量统计、订单的发放、教材发放以及日常管理工作由教材室具体安排实施负责,具体工作流程(见附件4)。
第二十五条为适应学院具体情况,教材的预订按春秋两季进行,每年的5月底各系上报本年度秋季使用的教材订单,每年的11月底各系上报下一年春季使用的教材订单。对暂时不能确定的教材,应说明原因,须在放假前一个月之内确定并办理补报手续,逾期不报,确保教师在期末能拿到下一学期教材,充分进行备课准备。
第二十六条 教材订单与班级学期教学任务相对应,严格按教学任务所开课程顺序逐班预订教材。
第二十七条 凡涉及跨系(部)授课的课程,由班级所在系主动联系任课单位落实教材后编入教材订单,否则默认不要教材。
第二十八条 填报项目必须齐全、详细、准确,如ISBN号(13位)、教材名称、作者、出版社、版别、版本时间、教材性质、教材类型、教材层次等,否则不予报订,不得更改教材订单格式。
第二十九条 教材征订单报出后,原则上不能变更。为了减少差错,补订教材一律以标准订单(电子文档形式)报订,不以电话口头形式报订,新的补订教材应尽量选用大出版社的教材,否则将影响到书时间。
第三十条 教材征订各班级所需数量由系(部)确认,教材订单经各系(部)主任审核签字并盖系(部)公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报送教材室。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推销未列入教材计划的教材,一经发现,将追查单位和个人责任。
第三十二条 各教师使用自编教材和自编讲义,须填写教材印发登记表,经系(部)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送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批后,由教务处统一办理印刷手续。
第三十三条 继续教育进修学员(含成大、自考)所使用的教材,由各系(部)将教材订单统一交业务归口部门,由业务归口部门统一上交教务处教材室。
第三十四条 学院教学用教材、讲义统一由供应书商发放,教材室做好安排及协助工作。
(一)教材发放: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教师以系(部)为单位,在教材室统一办理手续领取教材,教材室不对个人发放教材。
(二)师生领取教材时,应对教材的品种、数量进行核对,教材一经发出,若非教材的印刷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换。多余的教材应及时退回教材室,已污染或损坏的教材不得退还教材库,所产生的教材费用由各班级承担。
(三)继续教育进修的学员(含成大、自考)所使用的教材,由供应书商直接发放给学员,具体发放时间与方式由业务归口部门与供应书商协商。
(四)教材采购。学院按照学院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第三十五条 教材经费的结算
(一)教材经费由学院计财处统一收取和管理(继续教育和培训使用的教材经费除外),专款专用,其他单位、个人不得向学生收取教材经费。教材经费开支按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二)继续教育和培训使用的教材经费直接由承办部门与供应书商结算。
(三)学生因毕业、转学、退学或因其它原因离校,应及时办理教材经费结算,结清教材费用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四)教材室每学期期末对学生教材费进行结算(教材费用按合同的规定计算)。教材室将结算结果在系部公示,公示期满后,交学院计划财务处进行汇总,制成学费结算表,毕业时一次清算。
(五)如果学院与教材供应商重新签订合同时,发放结算方式发生改变,按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服务与保障
第三十六条 学院统筹利用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支持教材建设,支持薄弱领域需求的教材建设,提升教材质量,打造精品教材,鼓励社会资金支持教材建设。
第三十七条 承担国家统编教材编写修订任务,主编和核心编者视同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承担国家规划公共基础必修课和专业核心课教材编写修订任务,主编和核心编者视同承担省部级科研课题,享受相应政策待遇。审核专家根据工作实际贡献和发挥的作用参照以上标准执行。对承担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编审任务的人员,所在单位应充分保证其工作时间,将编审任务纳入科研工作量计算,并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职务(岗位)晋升方面予以倾斜。落实国家和省级教材奖励制度,加大对优秀教材的支持。
第三十八条 学院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实现职业教育教材信息化。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紧跟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需求,对教学设置做到及时更新,注重课程、教材、配套资源融合使用一体化。
第八章 评价与监督
第三十九条 教材质量评价。学院定期进行教材使用情况调查和分析,并形成教材使用情况报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一)学院要加强对所用教材的全面质量管理,积极开展教材评价工作,建立教材质量信息反馈制度。大力开展教材评价工作,使教材质量评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二)教务处依据教材选用原则和选用要求,定期组织进行教材质量评价工作,组织填写《教材质量评价表》(附件5),搜集、整理任课教师和学生对选用教材的意见和建议。
(三)系(部)根据教务要求,组织教师、学生对选用的教材进行认真分析讨论,对使用后的教学效果、质量情况进行评价,可采用问卷调查或学生座谈会的形式进行,并填写《教材质量评价表》(学生样本数不低于使用该教材人数的50%)。
(四)对评价不合格的教材,下次订购教材时不得选用,以保证教材选用质量。
(五)评价工作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各教学系(部)要及时收集教师、学生对教材质量的反映,及时了解教材的质量情况。
第四十条 教务处将教材工作纳入系部、重点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评估等考核指标体系。
第四十一条编写者出现违法违纪情形的,必须及时更换编写者。
第四十二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应教材停止使用,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学院将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列入负面清单;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教材内容政治方向、价值导向存在问题。
(二)教材内容出现严重的科学性错误。
(三)教材所含链接内容存在问题,产生严重后果。
(四)盗版盗印教材。
(五)违规编写出版国家统编教材及其他公共基础必修课程教材。
(六)用不正当手段严重影响教材审核、选用工作。
(七)未按规定程序选用,选用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教材。
(八)在教材中擅自使用国家规划教材标识,或使用可能误导学院教材选用的相似标识及表述,如标注主体或范围不明确的“规划教材”“示范教材”等字样,或擅自标注“全国”“国家”等字样。
(九)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作为教材使用的讲义、教案和教参以及数字教材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办法(修订稿)》(〔2018〕79号)废止。
第四十五条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编写立项申请书
2.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校本教材开发与建设细则
3.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编写结项验收申请表
4.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征订及发放的工作流程
5.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教材质量评价表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4月20日
附件1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教材编写立项申请书
教材名称:
编著者姓名:
适用对象:
申请日期: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制
填 写 说 明
1、在填表前请认真阅读《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办法》;
2、请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也可用打印机打印出来);
3、填写内容应实事求是,言简意明;
4、表内空格不够时,可另附页填写,但页码要标清楚;
5、本表一式三份,经批准后,一份给编写者本人, 一份留系部,一份交教务处保存;
6、表中填写注意事项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材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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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 性质 |
□ 公共课教材 □ 专业基础课教材 □ 专业课教材 □实践课教材 □ 辅助教材(指导书) □ 校企合作教材 □ 校企合作辅助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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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性质 |
□ 必修 □选修 □ 任选 □ 校企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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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形式 |
□纸质 □ 电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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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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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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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稿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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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使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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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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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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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或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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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著 者 情 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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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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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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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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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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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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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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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教学经历(授课名称、起止时间、授课对象、授课学时等) 主要科研经历(项目名称、起止时间、项目来源、鉴定结论、获奖情况等) 曾经编写过哪些教材(教材名称、出版时间、字数、出版社、获奖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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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编 著 者 情 况 |
姓名 |
职称 |
学历 |
单位/系部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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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材编写立项依据(简要说明现有教材使用的届数及效果,本教材编写的特色等) 编者: 年 月 日 |
二、教材编写概要 |
课时分配 |
授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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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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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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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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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 内容 简介 (300- 6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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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材编写计划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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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大纲编写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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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书稿编写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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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稿交出版社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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