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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江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9-03-04 14:52   审核人:

 

 

 

 

 

内职院〔2017136

 

关于印发《内江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

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院内各部门:

经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将《内江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内江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2017111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7111日印发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专业建设工作,优化学院专业布局,提升专业建设整体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家、省有关重点专业建设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点专业建设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主动适应四川省、内江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的需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面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以点带面,整体提升我院专业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为学院建设成为“省内一流、国内知名”高职院校的奋斗目标提供核心动力。

第三条  重点专业建设的原则

1.重点专业建设必须与学院整体专业布局和发展相结合。主动适应四川省、内江市经济发展规划及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的需要,具有前瞻性和示范性,并根据产业发展情况对重点专业建设进行动态调整。

2.重点专业建设坚持优化专业结构和提高专业质量相结合。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以专业课程建设为支撑,以加强教学基本条件建设为保障,大力提升学院的核心竞争力。

3.重点专业建设坚持扶优扶特和分类遴选相结合。学院优先建设和扶持教育理念先进、人才培养模式特色鲜明、办学条件较好、社会认可度较高、就业良好的专业。有计划、分步骤地遴选、建设一批有一定优势和发展潜力的重点专业,带动相关专业(群)的发展,从而整体提升我院专业发展水平。

第二章  重点专业建设的目标和内容

第四条  重点专业建设的目标

发挥现有专业优势,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打造汽车、畜牧类专业品牌,增强财经、制造、建筑、食品、作物类专业优势;培育艺术类专业特色;扶持新兴先导型服务业专业;拓展旅游、信息技术类专业发展空间。到 2020 年,争取1个专业打造成为国内知名专业,1-2个专业进入省内一流专业前列,10-15个专业进入省内一流专业行列,专业整体实力得到提升,在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技术技能人才、造就行业有影响力的专业领军人物和教学团队、开展技术研究、服务社会能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第五条  重点专业建设的内容

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行业、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为依据,按照“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要求,创新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与企业(行业)共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专业教学要求与企业(行业)岗位技能要求对接;推行“双证书”制度,实现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引入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校企合作共同开发专业课程和教学资源;积极试行分段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形式,将学校的教学过程和企业的生产过程紧密结合,校企共同完成教学任务;建立行业、企业和社会参与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

2.课程建设。围绕核心岗位的工作领域构建专业核心课程,按照核心岗位涉及的工作内容确定课程内容,形成彼此联系、相互渗透、共享开放的课程体系。按照由单一到综合、由易到难,分级别开发的原则,进行核心课程群的整体设计。推进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把职业岗位所需知识、能力、素质和职业精神的培育融入专业教学中,建立专业教学标准和职业标准联动开发机制。

3.实训体系建设。针对专业面向的行业(产业)与岗位群,按照专业岗位通用技能和专门技能训练的要求,系统设计实训体系,整合实践教学资源。按照实训基地的功能定位,通过“模块化”和“项目化”的形式,开展实训教学内容的系列化建设,形成满足专业共性需求与专门化(或个性化)需求的、校内校外相结合的实训体系,实现优质资源的充分利用和高效共享。

4.教学资源建设。以企业技术应用为重点,将企业的资源引入教学,建设涵盖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的数字化专业教学资源;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开发虚拟工厂、虚拟车间、虚拟工艺等,作为实践教学和技能训练的有效补充,提高教学效益。按照核心课程群与专业相关课程内在逻辑关系,建设由优秀数字化媒体素材、优秀教学案例等教学基本素材构成的、可不断扩充的开放式专业教学支持系统,创建先进的数字化学习空间。

5.专业教学团队建设。根据专业教学需要,整合专兼职教师资源,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发挥不同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教师的优势,保证专职教师企业一线顶岗实践和兼职教师教学技能培训时间,通过建立校企“互聘、互兼”双向交流的合作机制,打造具有现代职教理念、教学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的高水平专业教学团队,提升专业教学团队的教学能力、技术创新能力、技术服务能力和科研成果转化能力,满足重点专业教学需要和发展需要。

6.校企合作。完善产学研协同育人机制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结构,促进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教育机构的深度合作,协同开展科技研发、技术转移与服务等,切实促进学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间的深度融合与互补共赢。

7服务社会能力建设。重点专业应充分发挥专业综合优势,全方位提高资源共享程度,提高建设效益。以校内外实训基地为基础,开展面向社会的职业资格培训、认定和考证等工作,形成行业、区域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有效利用专业优势,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和新产品、新工艺研发。

8.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按照专业建设的特点与要求,探索专业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探索建立由行业企业代表、相关专业负责人、学生代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专业建设组织管理形式,建立健全专业建设管理制度。

第三章  重点专业的遴选与实施

第六条  重点专业的遴选分学院研究立项和专业申报评审立项两类。属于与地方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密切相关的,以及艰苦行业或紧缺人才的,急需重点扶植和建设发展的专业,由学院党政会议研究后,直接立项建设,不需申报。其他专业需通过申报、接受评审后,方可立项建设。

第七条  重点专业的申报条件

1.申报院级重点专业,申报专业应在院内专业评估中划分在B类及以上;申报院级以上重点专业,申报专业应是院级重点专业(含在建);

2.申报专业在校生应有一定规模,新生录取率和报到率高于学院平均水平;在校生积极参加各类素质教育活动,成果显著;应具有一届以上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对口率高,社会评价好;专业学生曾在职业技能大赛、数学建模比赛等赛事中获奖,或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A级素质合格证数量名列各专业前茅;

3.申报专业应组建专业教学团队。有院级专业带头人,专业带头人有较高级别的学术、教学或科研成果,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实力较强,有承担(或通过结题验收)院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科研项目;有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

4.申报专业应有优质企业(单位)作为合作伙伴,开展过订单培养、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技术中心等合作项目;

5.申报专业建设方案科学可行,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建设、实训体系建设、教学资源建设、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及管理机制等方面建设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

6.按照《内江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评选标准》,专业评价分数在80分以上。

第八条  重点专业的遴选程序

重点专业每三年申报一次,3月份组织申报,4月份组织评审,经学院审批后开展建设工作。重点专业的遴选程序如下:

1.凡符合条件的专业均可申报。专业带头人应首先组织填写《内江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内江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项目建设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报专业所属系部初审。

2.专业所属系部组织人员对专业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专业申报书、任务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报教务处。

3.教务处汇总、复审各申报专业材料,交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申报专业进行书面评审或答辩评审,给出评审意见。

4.通过专家评审的专业,经公示后,提交学院审批,由学院发文,确定立项建设项目。

第九条  重点专业项目建设的实施

1.立项的专业根据专家意见修订任务书,经专家再次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任务书一经审定,必须严格执行。

2.项目建设过程中,任务书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须学院核准同意。

3.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实施的,学院将终止项目执行,并收回项目资金。

第四章  重点专业建设的组织管理与职责

第十条  教务处作为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制定有关政策和制度;

2.负责组织申报和审定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项目实施,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负责组织项目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第十一条  专业所属系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落实相关政策;

2.负责指导、检查立项专业的项目实施工作,督促立项专业定期进行自查,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二条  专业带头人为重点专业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人,负责项目建设的规划、实施、管理和检查等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科学制定项目建设方案,编制任务书;

2.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预期目标的实现;

3.积极争取行业企业支持,多方筹集项目配套资金;按照本办法和有关财务制度,科学、规范和合理使用建设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4.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按要求完成项目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5.接受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的监控、检查和审计。

第十三条  学院各职能部门协助做好重点专业建设的实施和管理等工作。

第十四条  院级以上重点专业建设,学院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规划、实施、管理和检查等工作。

第五章  重点专业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

第十五条  院级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学院投入15-20万元专项资金;省级及以上重点专业建设项目按上级文件规定配套。项目建设资金一次确定、按建设期划分投入到位,省级及以上项目按上级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立项专业应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资金,科学、规范、合理地编制建设项目的总预算及年度预算。院级投入的专项资金预算纳入学院专业建设费预算管理;院级以上财政部门支持的专项资金纳入计财处统一管理。

第十七条  专项资金主要支持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校企合作、课程建设、教学资源建设、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实验实训条件建设等方面的必要支出,范围包括:

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校企合作、课程建设经费:包括编写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校本教材(含实验实训指导书)的成本;到外地考察、调研的差旅费;邀(聘)校外专家对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教材建设进行指导、评审、讲座的咨询/评审费及专家到校的交通、住宿、接待费。此项支出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经费总额的20%

2.专业教学团队建设经费:包括教师外出参加培训、学术(交流)会、到企业顶岗实践等师资培训的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校外兼职教师薪酬(超出学院标准部分);对校外兼职教师进行教学技能培训的课时费。此项支出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经费总额的20%

3.教学资源建设经费:包括专业软件(含实验实训软件)的购买费、开发费,教学视频的制作费。此项支出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经费总额的20%

4.实验实训条件建设经费:包括专业实验实训室设备购置费,设备改造、升级费,校外仪器设备租用费。不能用于实验实训室基础建设和维修改造。

5.其他经费:指专业建设必须支出但未包括在上述支出项目中的经费。

第十八条  院级投入的专项资金的支出标准应符合《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经费支出项目及标准暂行办法》之规定。经费支出必须在项目建设任务书中列出明细,与申报材料一并由专家组审核并通过学院审批后方可使用。项目支出费用超过规定比例的,需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评审组和学院批准后方可执行。院级以上财政部门支持的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九条  立项建设专业要严格按照任务书提出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组织项目建设,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学院相关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资金管理。

第二十条  专项资金按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与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项目管理。纳入政府采购的支出项目,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凡使用专项资金形成的资产,均为国有资产。应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对资产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六章  重点专业建设的检查和验收

第二十二条  重点专业建设的周期不超过三年。起始日期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三条  学院建立院、系两级监控考核体系,对项目的实施实行事前科学论证、事中绩效考核、事后综合评价的全过程审核、监控和考核。

第二十四条  为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开展项目年度检查,确保项目进度与质量。对建设进度和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专业项目,将予以通报批评,直至终止立项支持,收回专项资金。

第二十五条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中止或取消项目等处理。

1.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的建设工作;

2.擅自改变项目总体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

3.项目经费的使用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不按进度使用项目经费;

4.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院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项目建设完成后,专业带头人应撰写项目总结报告,向教务处申请项目验收。总结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成效,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对其他专业进行示范、带动和辐射的成效,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资金管理情况与存在的问题等。

第二十七条  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开展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的验收、总结工作。对专业建设成效分“优、良、通过、不通过”四个等级进行评议。验收通过的专业,由学院下文授予“内江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称号(以下简称“院级重点专业”)。

第二十八条  项目验收未通过的专业,应进行限期整改,并在规定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内再次组织验收,再次验收仍不通过,学院将收回全部专项资金(硬件投入除外),该专业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重点专业建设项目。项目验收未通过的专业所属的系部,在整改期间,暂停院级及以上相关项目申报。

第二十九条  在建设期内被列入省级及以上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的专业,免于院级验收,学院直接授予院级重点专业称号。

第七章  重点专业的管理

第三十条  重点专业的称号有效期为三年。

第三十一条  学院评先评优、项目申报、政策支持等优先考虑重点专业。

第三十二条  重点专业在有效期内,参加学院专业评估,结果未达到B类及以上等级的,限期整改并进行通报批评,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取消重点专业称号。

第三十三条  重点专业应总结和推广专业建设模式,带动本专业群整体水平提升。

第三十四条  重点专业应积极申报院级以上各类项目建设。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院级重点专业的建设管理工作。除本办法已明确规定的内容外,院级以上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的申报、评审、建设、检查和验收等工作,还需依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评选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选等级标准及分值

A级标准

分值

B级标准

分值

C级标准

分值

专业设置与定位

10

专业定位(5

专业有效对接四川省主导产业发展和内江市经济建设需要、行业需要,彰显行业、地方和学校特色,符合学院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

5

专业能对接四川省主导产业发展需要、行业需要,彰显行业和学校特色,符合学院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

3

专业不能对接四川省主导产业发展和内江市经济建设需要、行业需要,不符合学院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

0

*专业评估(5

划分在A类。

5

划分在B类。

3

划分在CD类。

一票否决

专业基础

15

在校生和毕业生(5

专业在校生规模达到240人以上,具有一届以上毕业生。

5

专业在校生规模达到160-240人,应具有一届以上毕业生。

3

专业在校生规模在160人以下,或无一届以上毕业生。

0

教育教学改革(5

有院级或院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验收结题项目,或承担有院级或院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共计3项以上。

5

有院级或院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验收结题项目,或承担有院级或院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共计1-2项。

3

无院级或院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验收结题项目,或没有承担有院级或院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

0

校企合作(5

有优质企业(单位)作为合作伙伴,开展过订单培养、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技术中心等合作项目。

5

有企业(单位)作为合作伙伴,但没有开展过订单培养、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技术中心等合作项目,仅供学生实习实训用。

3

有企业(单位)作为合作伙伴,但没有开展过任何实质性工作。

0

人才培养质量与社会声誉

25

录取率(5

新生录取率在80%以上,报到率高于学院平均水平。

5

新生录取率在75%以上,报到率高于学院平均水平。

3

新生录取率在75%以下,报到率低于学院平均水平。

0

就业率(5

就业率在95%以上,就业对口率在80%以上,社会评价好。

5

就业率在90%以上,就业对口率在75%以上,社会评价较好。

3

就业率在90%以下,就业对口率在75%以下,社会评价较好。

0

学生素质(15

专业学生曾在学院认可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国家级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5

专业学生曾在学院认可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国家级或省级三等奖。

3

专业学生没有参加过学院认可的职业技能大赛,或参加但没有获奖。

0

毕业生获得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到80%以上;或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数量在各专业排名前5;或获得综合素质A级证书数量在各专业排名前5

5

毕业生获得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到70%以上;或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数量在各专业排名前10;或获得综合素质A级证书数量在各专业排名前10

3

毕业生获得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到70%以下;或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数量在各专业排名未进入10;或获得综合素质A级证书数量在各专业排名未进入10

0

学生积极参加院级及以上各类文体活动和社团活动。

5

学生有参加院级及以上各类文体活动和社团活动。

3

学生没有参加院级及以上各类文体活动和社团活动。

0

专业教

学团队

30

*专业带头人(5

申报专业带头人符合院级专业带头人标准,有承担(或结题验收)教学或科研项目,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

5

专业带头人符合院级专业带头人标准,没有承担(或结题验收)教学或科研项目。

3

无专业带头人或专业带头人不符合院级专业带头人标准

一票否决

教学团队(25

专职教师“双师素质”教师占比达到90%以上。

5

专职教师“双师素质”教师占比达到80%以上。

3

专职教师“双师素质”教师占比在80%以下。

0

专职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比例达到35%以上。

5

专职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比例达到25%以上。

3

专职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比例在25%以下。

0

专职教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比例达到10%以上。

5

专职教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比例达到5%以上。

3

专职教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比例在5%以下。

0

教师参与(或结题验收)教学或科研项目共计5项以上。

5

教师参与(或结题验收)教学或科研项目,共计3项以上。

3

教师参与(或结题验收)教学或科研项目共计3项以下。

0

有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

5

有较为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

3

兼职教师队伍不稳定

0

社会服务

5

社会服务(5

本专业开展社会培训、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项目为学院创收在10万元以上。

5

本专业开展社会培训、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项目为学院创收在5万元以上。

3

本专业没有开展社会培训、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项目,或为学院创收在5万元以下。

0

建设

方案

15

科学性(5

专业建设方案科学可行,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

5

专业建设方案较为科学可行,改革思路较为清晰,目标较为明确,措施较为具体。

3

专业建设方案不可行,改革思路不清晰,目标不明确,措施不具体。

0

创新性(5

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训体系、教学资源、“双师”团队、服务社会能力、专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建设有创新。

5

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训体系、教学资源、“双师”团队、服务社会能力、专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建设有一定创新。

3

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训体系、教学资源、“双师”团队、服务社会能力、专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建设没有创新。

0

预期效果(5

专业建设预期效果有明显增量描述,标志性成果突出。

5

专业建设预期效果有一定的增量描述,标志性成果较为突出。

3

专业建设预期效果无明显增量描述,标志性成果不突出。

0

备注:1.专业资格审查要符合申报条件,且评分在80分以上;

2.*指标是“一票否决”指标。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带头人:                           

所属系部:                             

填表日期:                     

 

 

 

 

教务处 

 

填 报 要 求

 

一、申报书的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真实可靠。文字表达要明确、简洁。所属系部应严格审核,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按专业填报,同一系部不同申报专业须分别填报。

三、表中空格不够时,可另附页,但页码要清楚。

四、请将申报书与支撑材料一起装订成册。

五、申报书双面打印。


一、申报专业基本情况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开办时间

 

专业所属大类

 

专业所属二级类

 

专业服务面向

 

就业岗位(群)

 

专业评估结果

A.A类;B.B类;C.C类;D.D     [    ]

专业教学总学时

 

其中:理论教学学时

 

理实一体化教学学时

 

实践教学学时

 

其中:校内实践教学学时

 

生产性实训学时

 

顶岗实习学时

 

专任专业教师数/课时数

 

兼职专业教师数/课时数

 

全日制学生基本情况

 

总 数

其 中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备注

本专业在校生

 

其中:订单培养人数

 

本专业近三年招生情况

 

20 

20 

20 

备注

招生人数

 

 

 

 

新生报到率

 

 

 

 

本专业近三届毕业生情况

 

毕业生数

职业资格证书获取比例(%)

就业率(%)

就业对口率(%)

20 

 

 

20 

 

 

20 

 

 

校内实训条件

专业实验实训

 

仪器设备值(万元)

功能

 

 

 

 

 

 

 

 

 

 

 

 

 

 

 

承担教学改革项目或成果

项目或成果名称

项目来源与成果等级

主持人

进度

 

 

 

 

 

 

 

 

 

 

 

 

 

 

 

 

校企合作

主要合作企业名称

 

 

 

合作起始时间

 

 

 

合作主要内容和形式

 

 

 

企业参与教学(/课时)

 

 

 

年度接收实习实训学生(人月)

 

 

 

年度接收半年顶岗实习学生数(人)

 

 

 

年度接收就业学生数(人)

 

 

 

年度学校为企业培训员工(人日)

 

 

 

企业向学校捐赠或投入总额(万元)

 

 

 

企业向学校(准)捐赠设备总值

(万元)

 

 

 

企业的专项投入(万元)/项目类型

 

 

 

学生素质

学生技能竞赛获奖

赛事名称

获奖等级

获奖时间

团体/个人

 

 

 

 

 

 

 

 

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情况

 

获得人数

专业排名

20 

 

 

20 

 

 

20 

 

 

获得综合素质A级证书毕业生情况

 

获得人数

专业排名

20 

 

 

20 

 

 

20 

 

 

参加院级及以上文体活动或社团活动情况

活动名称

参加时间

等级

 

 

 

 

 

 

 

 

 

 

 

 

注:1. 专业评估结果,指学院最近一次开展的专业评估,申报专业划分结果;

    2. 就业率、就业对口率以数据平台数据为准;

3. 专任专业教师数/课时数,指最近一年,专业的专任专业教师为本专业承担的课时总数;

4. 兼职专业教师数/课时数,指最近一年,专业的兼职专业教师为本专业承担的课时总数;

5. 职业资格证书,指与该专业毕业生就业岗位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开展有职业资格认定的专业才填此项。

6. 校内实训条件为截止申报日期时校内实训条件实际情况。

7. 校企合作填写专业主要合作的三个企业情况。

8. 没有明确时间的项目情况填写近三年情况,数据填写近三年平均数据。


二、专业教学团队

1.专业带头人

专业带头人基本情况

   

 

   

 

出生年月

 

   

 

   

 

所学专业

 

毕业院校

 

   

 

   

 

办公电话

 

电子信箱

 

   

 

承担社会

职务

 

 

 

 

 

学术成果与荣誉

 

 


2.师资队伍

姓名

年龄

学历/学位

技术职称

专职/兼职

是否“双师型”

 

 

 

 

 

 

 

 

 

 

 

 

 

 

 

 

 

 

 

 

 

 

 

 

 

 

 

 

 

 

 

 

 

 

 

 

 

 

 

 

 

 

 

 

 

 

 

 

 

 

 

 

 

 

 

 

 

 

 

 

 

 

 

 

 

 

 

3.教科研成果

姓名

教学或科研项目名称

等级

主持/主研/参与

在研/结题

 

 

 

 

 

 

 

 

 

 

 

 

 

 

 

 

 

 

 

 

 

 

 

 

 

 

4.社会服务

序号

社会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服务成效

 

 

 

 

 

 

 

 

 

 

 

 

 

 

 

 

 

 

 

 

:本部分填报申报专业开展的技术开发、社会培训等社会服务项目。

序号

职业资格鉴定

名称

鉴定等级

发证机构

申报专业具有考评员资格的教师姓名

近两年开展鉴定的人数

 

 

 

 

 

 

 

 

 

 

 

 

 

 

 

 

 

 

注:本部分填写本专业所开展的职业资格鉴定项目,无项目则不填。

三、申报理由

主要对照申报条件进行阐述。

 

 

 

 

 

 

 

 

 

 

 

 

 

 

 

 

 

 

 

 

 

 


四、建设目标

分建设总目标和分目标两部分阐述。

 

 

 

 

 

 

 

 

 

 

 

 

 

 

 

 

 


五、建设方案

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建设、实训体系建设、教学资源建设、专业教学团队建设、校企合作、服务社会能力建设、专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等方面阐述。


六、进度安排

 

七、预期成果

具体阐述成果增量和特色标志。

 

八、系部支持与保障

 

 

 

 

 

 

 

 

 

 

 

 

 

 

九、经费预算

序号

支出科目

(含配套经费)

金额

()

用途

 

 

 

 

 

 

 

 

 

 

 

 

 

 

 

 

 

 

 

 

 

 

 

 

 

 

 

 

 

 

 

 

 

 

 

 

 

 

 

 

 

 

 

 

 

 

 

 

 

 

 

 

 

 

 

 

 

 

 

 

 

 

 

配套经费及来源

 


十、教务处审核意见

 

 

 

 

(盖章)处长签字:

 

            

 

 

十一、专家组审核意见

 

 

 

 

 

专家组组长签字:

 

            

 

 

十二、学院审核意见

 

 

 

 

 

 

 

 

     院长签字:

 

 

                                                

 

 

附件【重点专业建设经费使用审批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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