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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1学期学籍清查的通知
2017-10-12 09:05   审核人:

关于开展2017-2018-1学期学籍清查的通知

 

各院、系、部:

学籍管理是重要的日常工作,学生数据准确无误不仅关系到学院各项教学资源的有效利用,更关系到学院的安全稳定。现学院决定在94日开展学籍清查工作,请各院、系对本系在籍(教务处系统中显示为“在读”)学生进行学籍清查,并认真填写学生在读情况清查报表(附件1),请将报表于920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电子档、纸质档各一份,纸质档按要求签字、盖章)。具体内容如下:

一、在校情况清查

(一)退学相关

1、对已确定退学,但未办理退学申请手续的,在教务系统“在读情况”仍是在读的学生,请系部填入学生信息后在“申请退学(无手续)”栏内标注,并告知学生一旦退学,将无法再恢复学籍。

2、对学生连续两周无故未在校的,请系部填入学生信息后在“连续两周无故未在校”栏内标注。

(二)休学相关

对因病、参军等原因已确定休学,但未办理休学申请手续的学生,请系部填入学生信息后在对应申请休学情况栏内标注,并联系学生及时办理相关休学手续,如无相关休学手续,将无法取得学籍。

(三)处理

教务处汇总各系数据后报送学院领导审批,并通过校内公告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后在系统中做异动处理。退学学生将无法恢复学籍。

二、要求

1、请各院、系认真开展学籍清查工作,对不在校但学籍信息为“在读”的学生一定要清查出来并报送处理.

2、对清查出来的学生,各院、系应积极与学生本人或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做好确认和告知工作,避免误报导致学籍无法恢复。

 

 

教务处

201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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